Medicine Economics (Chinese only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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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市民的基本民生需求,任何一個政府都責無旁貸,理應提供配合當時經濟環境許可的最起碼服務。以香港的居住問題為例,回想五、六十年代,很多貧苦大眾最初以木屋作蝸居,至臨時房屋區或徙置區,再「上樓」到各屋苑,其間政府的付出、市民對住屋的合理期望,加上香港經濟環境是否許可,相互間的配合,都令到香港居住問題得以改善及發展。很多經濟能力較強的市民會考慮自行購買「居屋」甚至私人樓宇,進一步滿足自己的要求。大家都明白不可能要求香港政府以屋村的租金,而給予每個家庭一幢花園洋房,這很明顯是不合理的期望。即使有政府勉強為之,它的財政配合亦肯定無以為繼。受害的最終仍是市民大眾自己。

筆者並非房屋問題專家,長篇大論一番,只想用較明顯的房屋問題作例,反映現今的醫療情況。過去十年,醫管局提供的優質醫療服務,筆者作為醫管局的一員,雖不敢誇口是「花園洋房式」的服務,但「租金」卻肯定只可以租住一間木屋內的小房,如此大的供求資源不配合,政府在醫療服務上的維持與發展,其困難之大可想而知。

最近,新界東聯網率先試行對葯物分類,一些「非必需」的葯物,若病人要求服用的話,經與病人商議後,醫生會處方予病人自行購買。醫管局會繼續以象徵式的收費,提供一切必需的葯物。「非必要」的定義,有客觀的醫學準則供醫生作參考。在葯物市場上,歷史較久的葯物(即所謂「舊」葯),一般都因為葯廠的專利時限已過,費用能大幅下降,但大部份的葯效都非常好,病人應放心使用。其實,在「必需使用」的葯物類別中,有大量的昂貴新葯,若然不能有更好更便宜的替代,醫生絕不會吝嗇,但一些「新」葯,費用昂貴得多,而葯性與舊葯相類似,其實並不可取。

醫生病人相互信任、相互合作,香港醫療發展定可再進一步。